郁闷滴蜗牛 发表于 2008-12-8 09:10:06

地震后的遗产问题

 据统计,从地震发生截止到昨日,短短半年多时间内,都江堰市公证处已接到财产继承权公证案件1870件,占其所接公证案件的近80%。昨日,都江堰市公证处主任赵更新介绍说,夫妻在地震中双双遇难的,其父母和子女都享有继承权,而前来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老人们,无一例外地都把继承权明确给了孙子、孙女。在“接过”百万以上资产继承权的10多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仅两三岁。
  赵更新说,地震前都江堰市发生的财产继承权公证案件每年最多也只有几百件,而这半年来案件数量激增。“前来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的,一般都是对遇难者的房产、存款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继承权进行明确。”赵更新透露说,在他们接到的相关公证案件中,涉及资产上百万元的有10多起,最高的接近千万元。“这些财产的继承权几乎全部被明确给了遇难者的孩子。”

  据都江堰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正刚介绍,遇难群众留下了大量的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但因为传统观念和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等原因,农村居民因震遇难为明确财产继承权而寻求公证的情况非常少。根据经验推断,王正刚预计今后都江堰可能还会出现大量震后再婚而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财产约定公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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