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yi1010 发表于 2012-9-18 21:51:57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

一個朋友問我: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一個以為會執他之手,與他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我們該如何面對。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該如何給愛過的,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我想解决這問題無非是兩種。

「糾纏與不糾纏」。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眼睁睁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那個愛著的人離開,是多麼残忍,是多麼絕望的事。可是残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是的,我明白,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留住對方的情。希望能重新開始,將感情繼續下去,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説出更絕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糾纏也賤踏了自己的尊嚴。你越是不死心,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只會讓對方看輕你,讓他走的更快,更遠。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如果他真的要分手,那就讓他走吧,乾脆利落的走。笑著讓他走。

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也不要去糾纏,挽留。大方的讓他走。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 記得,當我決定和他一起牽手,走感情路的時候。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某天,他不再愛我了,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不要躲我。只要明白的告訴我,不愛了,愛不下去了。我就會離開。絕不糾纏。是的,我不去糾纏他.... 也許,我的倔强不允許自己糾纏。也許是他的冷淡,讓我無心糾纏。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能够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既然。他不肯解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没有愛過他。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往往别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陪著我沉默。每次想到這些,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説,堅持下去。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我會好起來的,我會的,一定會的。某天,我會不再這麼的想他,只是,只是,我需要戰勝時間。他不在,時間却不會停止不前。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他不在,我的生活還要繼續。一如已往。心底的傷,欲蓋彌彰。自己的傷,自己解決,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但,不會找他。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想他。不糾纏。不證明我没傷。「只是够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

悠悠 发表于 2012-9-18 22:04:41

不纠缠,不证明不爱,很难逃避的问题。当爱人真的选择了分手,说出那些绝情的话的时候,谁又能云淡风清呢?
爱的时候,就爱。没有了爱,也就没有了在一起的理由。给对方自由,学会淡漠,慢慢的把爱的比重放轻,才能减低对自己的伤害。

清心亦可好久不见~

oggcv 发表于 2012-9-18 22:05:31

心情的表白

紫月嫣然 发表于 2012-9-18 23:23:57

好文笔也许楼主说的对可是我更感觉女人就应该去纠缠去粘着

虽然未必有用 可是谁叫您我都是女人
一切也许都是那句一哭二闹三上吊

可是有部电视叫北京青年里面有句台词说的好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当然也许这个是电视

可是我们也只能够这样又能够怎么样

也只能够像楼主一样写个心情来表达 更希望这个文章有朝一日
心中的他 能够看到 能够回心转意

也许太多太多也许故事已然逼近尾声该说 OVER的时候了

借楼主这个文章 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莫然我们女人们面对天空而梨花带雨

明亮星 发表于 2012-9-19 00:02:56

楼主的文章写的真好。谢谢分离!

djyi1010 发表于 2012-9-19 08:30:40

悠悠好久不见..谢谢紫月的分享..

迦叶一笑 发表于 2012-9-19 08:54:51

不纠缠,不证明我不爱。
不联系,不代表爱消失。
不诉说,不代表没关注。
……
有时候,沉默只是找不到表达的方式。

mike 发表于 2012-9-19 10:54:16

不纠缠,不证明我不爱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悠悠 发表于 2012-9-19 12:52:40

原帖由 djyi1010 于 2012-9-19 08:30 发表 http://www.luoan.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悠悠好久不见..谢谢紫月的分享..
呵呵,这句话,貌似我说才对~。好久不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